

典型集资手法

不法分子以向“客户”提供债权债务抵消、
近年来,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,
特征2
宣扬低风险、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通过网上网下宣传,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,承诺收取服务费、承诺将“客户”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持续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,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。承诺每月固定收益(年化收益率高达55%以上),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,死账”等债务,涉嫌非法集资犯罪。通过以物抵债、成立推广团队,咨询费、快速扩张吸收资金。甚至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,
警示案例
贵州众合天下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、整合、资金运转不可持续。涉案企业并没有其宣称的实际盈利能力,基本采用“借新还旧”模式维持运营,
特征3
此类机构以“央企、谎称参与人缴纳解债金额30%-60%的费用后,高收益,支付利息、甚至“投资入股”。保证金等,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,坏、提供等额资产保障”等为噱头,保证金后,通过异地注册,平安人寿安徽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!或者与各地相关企业建立所谓的“战略合作伙伴”,吸收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借债人“启动资金”本金、
特征1
以“债事服务”“债务化解”“解债咨询”等为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