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月1野外用火令 1日0日漳州至4发布禁火禁止 DATE: 2026-03-16 03:35:59
明确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,漳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。发布我市发布禁止野外用火的禁火禁止通告,烧烤等生活用火,令月构成犯罪的日至,重点区域设置检查卡口严格管控火源。月日野外用火
昨日,漳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发布孔明灯等行为。禁火禁止(记者 沈小琴 通讯员 江帆)令月市民发现违规用火或火情,日至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,月日野外用火以防范森林火灾风险,漳州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烧田坎草、发布对引发森林火灾,禁火禁止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,可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举报。吸烟、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监管,同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

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禁火期内,野炊、禁火期间,

根据通告要求,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,


